索取申請表格方法
(不設申請表限額)
於幼兒園網頁下載 | |
親臨本幼兒園索取 日期:全年接受索取申請表(學校假期及公眾假期除外) 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時至下午6時)/ | |
以郵遞方式索取 |
遞交申請表格方法
(不設限額收取入學申請表)
日期:全年接受申請(學校假期及公眾假期除外)
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中午12時半至下午5時) /
星期六 (上午9時至下午1時)
遞交方法:請填妥入園申請表格,連同申請幼兒的出生證明書/身份證正本及副本、並附有足額郵票之回郵信封二個,及帶同兒童親臨本園遞交
報名費:全免
申請「幼稚園入學註冊證」
- 在幼稚園教育計劃(「計劃」)下,每名可在本港接受教育的兒童只會獲發一張註冊文件,而所有參加計劃的幼稚園,只可取錄持有有效註冊文件的兒童。
- 家長須於2023年9月至11月期間為其子女向教育局申請「幼稚園入學註冊證」(「註冊證」)。「註冊證」會於本年9月開始接受申請,屆時教育局會公布申請細則,並會在教育局網頁(https://www.edb.gov.hk/k1-admission_tc) 上載詳情。
如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時已提供全部所需資料及文件,教育局一般可在六至八個星期內完成審核,並以郵遞方式寄送「註冊證」給合資格接受計劃資助的申請人。如兒童可於本港接受教育但不合乎資格接受計劃資助1而未能獲發「註冊證」,本局會為有關兒童發出「幼稚園入學許可書」(「入學許可書」),兒童可憑「入學許可書」註冊並入讀參加計劃的幼稚園,惟其家長須按註冊入讀之幼稚園的收費證明書繳付未扣減計劃資助前的全額學費。1 非本地兒童(例如持有擔保書的兒童、其父或母是持有學生簽證的兒童等)須獲得入境事務處處長的許可,才可在香港接受教育,但不會獲得計劃下的資助。
收生準則
面見表現
申請人的兄弟姊妹現正在本幼兒園就讀獲優先考慮
經社會福利署轉介或有特別需要之家庭可獲優先考慮
如申請長全日班學位,需要這類服務的申請人可獲優先考慮
(請留意由於學位所限,並非所有符合優先考慮的申請人均會獲取錄。)
面見安排
本幼兒園會安排面見所有申請入讀幼兒班的兒童
面見於2023年10月21日(六)進行,本幼兒園會致電/郵寄通知家長
以小組形式及/或個别面見,家長須陪同幼兒參與面見
在面見非華語兒童時,如需要傳譯/翻譯服務,請致電2507 3997與本園聯絡。本幼稚園亦接納非華語家長和兒童由懂中文的親友陪同會面,協助溝通。
取錄結果公布
本園將於2023年12月15日前以電話及郵遞方式通知家長幼兒班取錄結果。
註冊安排
正選生:家長須於2024年1月4日至6日(「統一註册日期」)內的指定時間到本園辦理註册手續,並須提交「註冊證」/「入學許可書」及繳交註冊費。
備取生:本幼稚園會發出通知(方式:致電/郵寄),請家長於指定日期到本園辦理註冊手續,並須提交「註冊證」/「入學許可書」及繳交註冊費。
家長請留意,如未能在指定的註冊日期提交有效的「註冊證」正本/「入學許可書」,本園或未能為獲取錄兒童完成手續,因此家長務必於指定日期內向教育局申請相關註冊文件。
2024/25學年的註冊費為港幣壹仟伍佰元正($1500.00)。如有關兒童入讀本園,若屆時知道毋需繳交學費,本園會經扣除9月份學費後,退回餘額予該學生家長。
但若家長於註冊後決定為子女轉校,請以書面通知本園。本園會退回相關註冊證,但註冊費將不獲退還。在取回註冊證後,本園亦不會再為該兒童保留學位。
查詢或聯絡方法
電話:2507 3997